劳务派遣的好处,在于直接由派遣单位供给所需之劳动人力,省去用人单位征人、面试、筛选合格劳动力的时间。派遣单位为配合用工单位的需求,会主动对应征的劳务派遣工进行资格的过滤程序,并对于合格的人员进行职前基本训练,使劳务派遣工拥有一定程度的工作能力。这也就是说,用工单位可以节省获得合格劳动力的成本。另一方面,劳务派遣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用人工单位可提出让劳务派遣公司一起完成。劳务派遣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也愿配合用工单位的员工培训工作。这也就是说用工单位可以把全部和部分的培训工作转嫁给劳务派遣公司,因而节省人力资源的培训成本。
劳务派遣制还体现在人才的使用和管理的特征。所有的管理工作,例如社会保险的缴纳、签订劳务合同、解约等一系列的事务,都由劳务派遣公司全权负责,用人单位只需要指派劳务派遣员工工作,可见,用人单位用人,派遣机构管人,这种模式的用工方式不仅减轻了大量的劳动力以及用工成本,也节省了不必要的时间消耗,效率也得到应有的提升。对于用人单位效益大化有显著影响。
一般情况下,国有企业中的员工编制和职数配备都有明确的要求和严格的限制。随着市场化竞争日趋激烈,在经济指标任务增长、员工总量控制的情况下,劳务派遣用工有效解决了企业用工的短板问题。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的优势还体现在便利人事制度管理之上,企业劳务外派的同时解决企业内部过剩人员的问题。用工单位接收到派遣人员后,人员的组织关系、劳动合同、社会保障金的缴纳等问题都得到相应解决。有效解决国有企业用人而不管人的繁重日常管理工作的问题,同时解决用工单位管人而无人可以管理的问题,终在合理的派遣中达到双赢的目的,进而在派遣用工过程中发挥优势。